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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上海中科现代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处罚违规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19〕472号)。 上海中科现代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参加了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现代物流实训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613390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经评审,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名称为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4,298,900元。   经查,中科公司在投标文件第67页提供了一份PMP证书,证书载明的人员名字为“YICHUN YANG”;另于投标文件提供了三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该三份登记证书上的登记信息分别为:   1.软件名称:机器人调度控制系统V2.1,著作权人:上海中科现代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登记号:2015SR210153。   2.软件名称:嵌入式组网软件V1.0,著作权人:江苏六维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号:2015SR207413。   3.软件名称:无线采集器管理软件V2.1,著作权人为江苏六维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号为2015SR177403。   经向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PMP证书颁发机构美国国际认证协会北京代表处调查,以及经网上查询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上述PMP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属于虚假资料,且经向中科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人员询问、调查,中科公司亦承认上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虚假资料。以上事实有中科公司的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活动询问笔录》、美国国际认证协会北京代表处出具的《律师函》、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的书面复函以及关于软件著作权信息的网上查询结果截图等材料为证。   综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中科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将中科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85,978元(本项目中标金额4,298,900元×20‰=85,978元);   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