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段)线位优化与石围地块规划研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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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申请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段)线位优化与石围地块规划研究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段)线位优化与石围地块规划研究                   项目预算金额:36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背景:规划松裕路为宝安区与光明新区东西向联系的主干道,规划红线60米,双向6车道,西接107国道,东接公明周家大道,距离北侧楼岗大道约1.3km、南侧东明大道约1.5公里。但现状周家大道与东方大道相接,承担了公明与松岗之间的交通联系。因此,在路网层面理顺东方大道、松裕路和周家大道三条道路的功能、衔接关系有重要意义。

另外,规划松裕路红线与石围社区欲开发建设地块(现状为空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存在冲突;且该地块原来在生态控制线内,法定图则未覆盖,无规划依据。因此,若石围地块开发建设,也必须进一步优化松裕路线位,处理好松裕路与石围地块的关系,并对该地块进行规划研究工作。

二、需求内容:

通过本次规划,明确松裕路(田园路-南石路段)道路线位、敷设方式及沿线重要节点形式,有效控制道路沿线用地,明确将石社区石围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为规划管为规划管理和沿线用地审批提供依据。

三、技术需求:

1、贯彻、落实、协调上层次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

2、符合各项法规、规范、标准、政策的要求。

3、项目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图纸及汇报演示系统(纸质和电子文件)。

4、主要规划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

l 资料收集:包括沿线用地、道路交通、地形、地貌、环境景观资料,干线道路网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公交规划等交通规划资料,沿线近期建设规划和各分区规划、组团规划、片区法定图则等城市规划资料,沿线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石围地块相关资料等。

l 现状调查:包括沿线建设条件调研分析、沿线相关道路现状和交通运行状况调研分析等。

(2)功能定位

l 通过对相关规划解读,了解规划对该道路的功能要求和衔接要求,以确定规划道路功能等级以及规划思路。

(3)交通预测

l 通过区域交通需求预测分析,评估规划道路路段及节点交通量情况,确定道路建设规模和节点立交形式。

(4)规划方案

l 进行线位优化比选,确定合理的道路走向;

l 道路平面、横断面规划方案,确定规划道路红线控制宽度;

l 重要节点规划方案。

(5)石围地块规划研究

结合用地功能、容积率、总体布局、建筑退线、配套市政设施规划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点。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研究工作将涉及片区路网结构调整、道路线位优化以及对石围地块用地面积、功能、容积率等提出调整建议,以指导该地块的建设,研究内容涉及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专业,综合性高,需要多专业配合以及掌握我市地籍资料和用地政策。

二、发展研究中心是市编办批准成立的首家法定机构,由规划、土地、交通、市政多专业团队组成,其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法定图则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相应的重要政策和技术规范研究。发展研究中心的职能与本研究内容高度契合,由其承担研究工作可以充分发挥该中心的资源优势。

三、发展研究中心承担了《深圳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3-2030)》、《光明新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区评估及对策研究》、《光明高新东地区法定图则》等多层次的交通与土地协调发展研究,对光明新区的规划条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并承担我委法定图则地块个案调整研究工作,积累了大量实际案例与工作基础。 

 

                                           

 

 2015年9月29日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止

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联系电话:23466321           传真:88219876  

采购主管部门: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8212025    

传真 88211851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