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15-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编号:SZCG2014049441、SZCG2015050895)”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延长光明新区图书、会计中介及保安服务预选供应商时间的函》(深光发财〔2015〕679号)要求,光明新区决定跟随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现就征集会计中介预选供应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加入光明新区区政府2015-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库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一)申请企业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5-2017年度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招标(Y)(编号:SZCG2014049441)”或“2015-2017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补充招标(Y)(编号:SZCG2015050895)”项目的中标人;
(二)申请企业按上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为光明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
(三)入库预选供应商必须在每月5号前想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报预选采购执行情况。
二、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12月25日18:00前将下列相关资料递交到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一)递交资料清单:
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经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核对);
3.《光明新区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申请函》、《光明新区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光明新区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范本详见附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资料递交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二办2栋110室。
(三)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755-88211694
特此通知。
附件:1.光明新区政府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申请函
2.光明新区政府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服务承诺书
3.光明新区政府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4.深圳市会计中介服务预选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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