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20条第3款第3项规定情形,光明交警大队申请文明出行保安员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光明新区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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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文明出行保安员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682.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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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1用途:提高我区群众出行文明素质,提高我区文明指数评比的分数,为我区创建良好的出行环境;2内容:熟悉掌握交通法规与交通管理业务,配合当地交警部门进行对行人及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3人员:需要保安员128名,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高中文化,近年退伍或军警校毕业生优先;4要求:高中文化,熟悉交通法规和交警上路执勤规范,特别熟练对行人或非机动车的日常交通管理; 5经费由区预算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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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明安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君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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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1、本项目专业性较强,未经过专门培训的保安员无法合理的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工作。2、接岗上任时间紧,此项目为区财政保障项目,按财务管理规定,2016年的预算需经一定程序后下拔,但2015年度所的供应商于近期合同到期,为不造成我区文明指数评比出现真空无人管理局面,因此只能紧急办理。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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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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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采购人:苏志平
地址: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田湾路105号光明交警大队
联系电话:27105956 传真:27555621
采购主管部门: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8212025 传真:882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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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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