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申请《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纲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纲要
项目预算金额:618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普遍强化基础研究战略部署,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突出,原始创新能力亟待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将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战略定位,深圳拟推动深圳光明科学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通过世界级大科学装置集群建设,提升湾区源头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项目旨在研究大科学装置、科学城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新型模式关系,明确深圳光明科学城的发展定位,划定科学城的建设范围,引导科学城的空间布局,完善城市风貌、蓝绿网络、公共服务、综合交通等支撑体系 ,提出科学城的建设实施保障机制。是指导光明科学城开发建设方向,统筹科学资源配置和优化城市空间格局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
通过对大科学装置、科学城建设规律、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课题进行专项研究,对光明科学城范围进行空间统筹安排。重点明确光明科学城的目标定位、发展策略,引导空间布局,完善城市风貌、蓝绿空间、公共服务、交通网络等支撑体系,提出建设实施保障机制,指导后续各项规划设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研究确定光明科学城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2)研究确定光明科学城选址及范围;(3)提出区域协调共建建议;(4)提出光明科学城总体空间结构;(5)完善光明科学城的支撑体系。
拟定供应商名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一致性和连续性特征
本项目是编制光明科学城范围内的空间规划纲领性文件,光明科学城作为光明区的一部分,其空间规划是光明区国土空间规划的一部分,因此本项目是《光明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以下简称《分区规划》)的延续,《分区规划》是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规划设计单位之一,长期跟踪光明区规划和建设,在光明区拥有持续的服务经验、丰富的技术资料和完善的技术服务团队,由该单位负责本项目,方可保持《分区规划》项目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二)保密性特征
项目工作中涉及城市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和公共安全信息(如大科学装置的选址布局、城际和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线位、地下人防场所及设施布局等),对信息的安全保密有严格要求、在项目设计方的选择上应予以考虑,需要长期跟踪服务、针对决策信息保护具备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并在多年的运维工作中从未发生信息违规泄露等各类安全事件的设计单位承担,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雄安新区等一系列涉密规划项目,具备完善的保密规章和制度,从未发生信息违规泄露等安全事件,可确保本项目涉及的信息安全。
(三)复杂性和特殊性
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纲要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规划兼具前瞻性和创新性,需要综合水平高、技术力量强, 并对光明地区有深入了解的的规划团队研究国内外科学城的建设规律、大科学装置的布局要求、确定光明科学城选址及范围,提出光明科学城开发建设方向,优化城市空间格局,明确光明科学城的目标定位、发展策略,统筹科学资源配置和优化空间布局,引导城市风貌、蓝绿空间、公共服务、交通网络等支撑体系配置,并提出建设实施保障机制,指导后续各项规划设计工作的开展和相关项目建设。通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研究分析,在团队技术力量、同类项目经验、服务口碑等方面,只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咨询服务。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唯一直属的城市规划科研、咨询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培养和荟萃了一批在全国城市规划和相关专业领域有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专业齐全、实力雄厚的城市规划科技队伍。全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务院参事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9人,国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人,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93人,有着丰富的地方实践和面向实施的规划服务能力。
综上,为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配套服务,亦为确保我区城市发展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三款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第四款,考虑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唯一能在短时间内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咨询服务供应商,该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
征求意见期限:
2019725日起至201982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
联系电话:0755- 23466625  传真:0755- 88219876
监管部门:光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8211851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5楼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